现将河北省总工会关于《河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为使送温暖资金发放规范化、申报条件具体化,按省总工会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做如下具体规定。
1、享受救助的对象,必须是建立工会组织,且入会登记的工会会员。不含退休职工和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。
2、按省总文件精神,我市总工会主要负责第五条所列1、3、6、7款规定的对象进行帮扶慰问。
3、省总文件第五条第2、4、5款的救助,主要由基层工会负责。低收入条件是: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65-865元/月之间。申请救助时,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,下岗证明、子女就学证明、本人、家庭成员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。
4、省总文件第五条第3款的救助,主要由市总工会负责。条件是:参加一日捐的职工,年自负医疗费(医疗费总额-医保报销)在2万元(含)以上。非一日捐职工,年自负医疗费(医疗费总额-医保报销)在2.5万元(含)以上。
因患大病申请救助需提供的资料:诊断证明(或住院病历)、医药费票据(或报销凭证)、申请人和被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。
因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申请救助的条件是: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,造成重大人身伤害,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的。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、家庭生活必需品损毁严重。申请救助时,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资料。
5、申请送温暖资金救助事项的时间为2019年度。凡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,符合送温暖资金救助范围的均可申报。
6、请各基层工会加强宣传,把文件传达到每一名职工。如有职工因突发意外等重大情况造成生活困难,请及时上报,情况属实,市总工会及时救助。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调查摸底,严格把关,将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上报。
7、此项工作于2019年11月 30 日前完成。
(此文件电子版可从xjghyrj@126.com邮箱下载,密码:83221720 咨询电话83283891 83252252)
附:《辛集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申请表》
辛集市总工会
2019年8月 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