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时间:2018-07-19 13:30【字号:大 中 小】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,改进和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,进一步在做好做实普惠化工作。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,投入15万元专项资金,为我市持工会卡会员和参加第七期职工互助一日捐(以下简称一日捐)并持有工会卡的会员提供住院补贴。
一、补贴对象
1、持有辛集市总工会颁发的“河北工会会员卡”的会员(2016年至2018年办理的)。
2、持有辛集市总工会颁发的“河北工会会员卡”并参加第七期一日捐的会员。
二、活动期限
活动期限为一年,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期满,本期补贴责任即告终止。
三、补贴标准
1、持有工会卡的会员在活动当期,因患病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住院诊疗并且住院天数在3天以上(3天以内不补),自住院始至出院止,按住院的实际天数,可享受20元/日的住院补贴,最多60天,最高1200元。
2、持有工会卡并参加第七期一日捐的会员在活动当期,因患病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住院诊疗并且住院天数在3天以上,自住院始至出院止,按住院的实际天数,可享受40元/日的住院补贴,最高60天,最高2400元。
四、不予补助范围
1、 因工伤和患职业病住院治疗的。
2、 因自杀、自伤、交通事故、醉酒、违法犯罪等行为住院治疗的。
五、补贴对象的申报流程和补贴支付方式
1、申请。申请人首先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,并提供河北工会会员卡、身份证、第七期一日捐捐款凭证、住院收据、住院病历首页等证件及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。
2、核实。基层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,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核实,填写《辛集市工会卡会员住院补贴审批表》,逐级上报。
3、审批。市工会收到基层工会上报的《辛集市工会卡会员住院补贴审批表》后,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,对符合条件的,把住院补贴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的“河北工会会员卡”上。
六、补贴管理
1、工会会员患病住院补贴由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运营。电话:83252525
2、补贴资金由市总工会负责安排,一年度一核算。
3、会员享受住院补贴,仍然可以享受会员卡其他类别的优惠服务。
七、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辛集市总工会。
八、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